闭于颁布《上海证券营业所证券营业生意指南第10号——转融通证券出借营业生意(2023年11月修订)》的告诉
按照《上海证券营业所转融通证券出借营业施行手段(试行)(2023年修订)》,上海证券营业所(以下简称本所)对《上海证券营业所证券营业生意指南第10号——转融通证券出借营业生意》实行了修订,现予以颁布,并自觉布之日起履行。本所于2023年4月4日颁布的《闭于颁布上海证券营业所证券营业生意指南第10号——转融通证券出借营业生意的告诉》(上证函〔2023〕929号)同时废止。
上述生意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()“章程-本所生意指南与流程”栏目查问。
附件:上海证券营业所证券营业生意指南第10号——转融通证券出借营业生意(2023年11月修订)合于宣告上海证券往还所证券往还营业指南第10号——转融通证券出借往还营业2023年11月修订的知照
交易所APP下载